Q:敏雄好,我觉得你想得太美了,当下要务不是要不要跟她要钱,这笔钱你是无法要回来了!
包养契约违反公序良俗,讨钱恐无望
那笔钱原本就不是借给她的,而是要她当小三的钱,若说是诈欺,当然也不能说不算,但如果你报警说她不履行小三职务,她在警察面前说她愿意奉守当小三的承诺,你看来也会愿意接受,会说「早这样说就好了,无须劳动警方!」所以即使闹到警方那里,也无法认定是诈欺!
那麽回来讲,你给她一大笔钱,她却避不见面,是否能要求她归还呢?你是有家室的人,在外面付钱想包养女人,即使现在通奸除罪化,但基本上还是违反道德观念,你妻子也可以对你们提出告诉,要求赔偿或要求离婚。
你虽然付了大笔钱,却不能大声嚷嚷,法律更不会帮你对她说「既然不好好当小三,就把钱退给敏雄!」因为包养原本就违反社会道德观念,属於「不法原因给付」,你的手在付钱要包养她时就已经脏掉了,法律是派不上用场的。
你的160万元恐怕要不回来,我想那女人也是知道的,或许你不愿承认,但你的行为就跟买春没两样,只是那女人还给了你一个包养小20岁小三的美梦,因此每次代价比较高!
拿钱换虚假关系,侮辱双方也对不起老婆
你的问题并非能不能讨回钱?而是自认拿钱就能拥有一个女人的精神及肉体,这想法本身就有问题!你明知她根本不爱你,但觉得用钱办得到就好,你对这种买来的虚假关系会满足吗?不会觉得这很不自然,是侮辱对方、也侮辱自己的事吗?
你觉得妻子可能觉得你去买春没关系,你也未免太自信了!你怎麽知道你太太不是察觉你有养小三的念头?她只是不动声色,静观其变而已,或许正准备某种行动。许多熟年丈夫在退休前夕或临老无法再赚钱时,同时接到妻子要求离婚的通牒,瞬间晴天霹雳,这也都是太把妻子当作理所当然存在的後果。
像你一样费尽心思、花大钱去搞小三的男人,往往都是被离婚的对象,不仅是你,你的妻子或许也想要有自己的第二春呢!如果你还不想失去老婆,就把讨钱或再度付钱找那女人的想法清除乾净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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